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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子信息园园区车辆管理的通知

作者:zbbaidu.com   发表时间:2019-01-29

各入驻企业、单位:

创业中心电子信息园自2017年8月1日起实行封闭式管理启用车辆门禁系统以来,发现车辆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入驻企业和单位通过提供企业证明和车辆相关手续,园区为车主免费办理园区车辆管理系统注册准入手续,但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车辆注册的情况;

2、企业和单位员工离职后不及时办理系统注册的注销,车辆仍存续于系统中;

3、存在过夜车众多的问题,导致早上上班时可提供停车的车位极其有限,是园区停车难的重要原因;

4、部分车主办理地下车位后,仍将车辆停放在地上,导致地下车位空闲,加剧地上停车难。

为有效应对以上问题,缓解改善停车难的整体状况,通过征询部分企业代表意见并经创业中心同意,特出台以下管理措施:

1、收取押金

适当提高办理车辆管理系统注册手续门槛。

园区车辆管理系统已录入车辆和新注册车辆均需按照200元/辆标准缴纳保证押金。车辆退出系统押金退还。如发现违规注册情况,押金予以没扣。入驻企业和单位名下车辆和车主为入驻企业和单位有效营业证照体现的法人代表的车辆可免收押金。租赁地下车位的车辆不受此条约束。

对押金进行专户管理,创业中心委派有关人员参与监管。

2、夜间停车收费

夜间自22:00-6:00在园区地上停车,根据淄博市物价局淄价字〔2017〕34号文件规定,按2元/小时收取停车费,最高不超过15元/天。车主为入驻企业或单位的,提供有关证明,可暂不收取夜间停车费。租赁地下车位的车辆不受此条约束。

3、 地下收费车位

实行“一位两车”。租赁一车位可录入符合准入条件的两辆车,可错时使用车位,提高地下车位使用率。

以上管理措施自201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请各入驻企业和单位以及车辆使用人在2019年2月11日至2月底前在D座一楼服务大厅新火炬物业岗缴纳应交押金。逾期不缴纳押金者,车辆将被系统注销。

 

联系电话:  0533-3550177   (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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